女人

女人现在最得意了,因为她已经在这个城市游刃有余地生存着。她有她的圈子,她又是那样一个出色的交际者,巧妙而又不失分寸地周旋于都市里形形色色的人之间,她太懂得各取所需的生存规则,因而她生活地很滋润,有序的行走步伐里透出内心的坚定;明丽大方的容貌隐隐约约散发出一个女子特有的美好情怀。

女人从不用高档的化妆品,也从不买名贵的衣服,如今时髦女性痴迷追求的高档次在女人眼里显得无足轻重。她只相信自己用了几十年的“夏士莲”,“美加净”等一些大众化的牌子。她也坚信——衣服只要穿着合适,自己认为好就好,不一定要大价钱。真正好看的女人,即使只是一块破布裹在她身上,都能显出一种超凡脱俗的别样风情,这是任何包装、粉饰都无法企及的。
于是,女人就穿着那些十几年前,她从另一个城市里带来的衣服安然地行走在大街上。身后的女孩们总爱偷偷地比划女人衣服独特的款式和绝美的色泽以及清新自然的气质,再比试自己似乎有点夸张与疯狂的造型,总是自叹不如地吐吐舌头。其实她们哪里知道,为她们所羡慕的女人此生多过了她们多少岁月,多经历了多少苦难。那个女人正因为年轻时经历了多次浩劫才拥有了如今悠然的行走姿态。波澜不惊的表象掩映着她。其实,她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女人自幼似乎就是一位天之宠儿。她是五姐妹中最漂亮的一个。正因为她的漂亮与单薄,长辈们对她疼爱有加,特意给她留好多好吃的,不辞辛劳地奔波到另一个城市为女人买薄而富于光泽的绸裙和绸裤,只给女人干轻活……女人的童年是无忧的。
但是,漂亮的人也是要工作的,漂亮毕竟不是吃饭的资本,生活需要一粥一饭地挣来才能过活。女人便跟着招工的浪潮来到了苏北的一个小煤矿工作。女人的父亲是一名立过功的老战士,参加过淮海战役,在矿里德高望重,而女人又生得那样水灵,嗓子又尖又润,仿佛天生就是唱黄梅戏的料。因此去矿不久后,她就自然成了矿里的文艺标兵。

当年那个18岁貌美如花的女人哪里知道她唱歌时的一颦一笑摄走了多少小伙子的心。其中一个小伙子很主动地为女人家买菜,做饭,打扫,与女人的父亲套近乎,但这一切似乎并未打动女人的心,女人只是淡淡地地说:“我才18呢,还没玩够,不想这么早就恋爱。”但那个小伙子锲而不舍地追求着。
直到有一天,女人的父亲突然心脏病发作倒下,生命垂危,女人一直跪在床头放声大哭,因为父亲最疼她了。而她那年才18岁,怎么可以硬生生地就被从生命中抽离一个至亲?就在老军人生命之焰即将熄灭的时候,他一把用力紧握住小伙子的手,气若游丝,但很认真地说:“××啊,这个家,就交给你了。我很赏识你,相信你……”说罢老人手一松,安详地去了,了无牵挂。女人的终身幸福在那一刻一锤定音,在她还没有决定要或不要的时候,她的父亲已经郑重地替她做了选择。
岁月是最好的明证。事实上,老头子没有看走眼。彼时的小伙子一直到步入中年后,依然深爱着,宠溺着女人。他一直是一个包容、宽厚、隐忍得像山一样有内容的男子。作为一个女人,有什么比找到一个真正可以相伴一生的丈夫更重要呢?所以,多年后,女人回首丈夫为自己所做的点点滴滴,会悄悄流下感动的泪,觉得这辈子真的值了。她甚至在回首往昔时按捺不住久违的激动,深情地给她女儿讲年轻时男人是怎样追她,甚至还给她写了封整整六张纸的情书。女儿羡慕地看着母亲,感觉那一刻,母亲正沐浴着爱的光辉,两颊泛着红晕,是那样的年轻美丽。

女人却又是一个不太合群的人。她总不喜欢在女人堆里扎根。当七大姑八大婆聚坐着有声有色地拉家常时,女人会很自然的避开她们。那个时候,她会很安静地坐在自家书房,看看报纸,品品香茗,抑或为丈夫孩子们织毛衣。阮玲玉临终时才悟出“人言可畏”。而女人很早就意识到了。她从来就不喜欢议论别人的家长里短,她认为那些长短琐事于自己来说无关风月。其他主妇们脸上特有的神情绝不可能出现在女人脸上,女人只是淡淡地,偶有莞尔。相反,女人的通讯录里几乎都是异性的号码,用她的一句话:男人,爽快,义气!所以,女人始终是一个不同凡响的女人。

造化弄人,国企改革后,煤矿里工作的铁饭碗在一夜之间便成了泥饭碗,一碰即碎,女人下岗了。但是她绝不愿做一个乡间农妇,把下半辈子都湮没于泥土中。她需要城市生活,即便城市里永远都不会有她的栖息之地,可她并不在乎,她需要的只是感受城市生活的紧张与律动,她需要逛商场时的那种自在、悠闲。而这些,是乡村,她丈夫的农村老家,永远无法给她的。所以,女人在外漂泊了十年,每逢春节时才回家,如走亲戚一般与丈夫孩子团聚。她不认为这是不守妇道,所以,她挥却相夫教子的平凡女人的生活,独自游走在城市里。

女人很爱自己的母亲,虽然只身漂泊在外,赚钱养活自己很不容易,但她仍从自己的积蓄里拿出五六百,每年中秋时回趟老家把钱亲自交到老妈妈手中,然后流着幸福的泪唱着《妈妈的吻》,那是她童年时最爱的歌谣。在她的心里,母亲是最美丽的女人;而故乡,是最圣洁的家园。

女人的女儿在于女人分离了十年之后,与女人产生了深刻的隔阂。女儿认为女人离开自己这么多年,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女人,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其实是她自己不了解母亲的苦衷:一个女人在外打工,自己养活自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女人面对自己女儿幼稚却尖刻的言语,选择了沉默。她只是每年暑假期间把女儿接到她所在的城市,让女儿感受城市的气息。下班后她顾不得自己梳洗,匆匆去菜场买菜做给女儿吃,吃完了陪女儿坐公车逛完大半个城市,感受那座古城现代与古典结合的美。女儿渐渐被感动了,开始暗暗地内疚于自己以那样阴郁的面孔对着母亲,但她又不好开诚布公地对母亲承认错误,便把自己的情感历程记录进日记,最后竟发表在全国有名的杂志上,题目是《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这是女人经常对女儿说的一句话。最后女儿终将它铭记在心,深深地领悟其中的内涵。

如今,彼时不更事的小女儿已经长大成人,由内到外都与女人有着惊人的神似,而女人依旧在那个她钟爱的城市里快乐地忙碌着。女人说,她要在这个城市里过上一辈子。日子只要过得让自己心里舒服,拥有多少金钱,那是另外一回事了。